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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1-12-30
 

国资委:央企明年考核目标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


 

“2012年中央企业的利润和经济增加值目标,原则上不能低于前三年的平均水平。”在12月28日召开的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会议上,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提出上述要求。 

     对于2011年央企的“成绩单”,黄淑和表示前11个月央企的各项考核指标已经基本完成,绝大多数央企可以完成或者超额完成考核目标。


        数据显示,今年央企预计实现净利润9000亿元,经济增加值保持在3000亿元以上。


      经济效益的提高还只是一个方面,另外一方面,黄淑和表示央企的发展质量在2011年也继续得到提升,同时科技创新能力也得到增强,此外,央企承担的各种战略性任务也得到圆满的完成。


      对于2012年央企的考核任务,黄淑和表示将“极其繁重”。


      “明年国内外环境及其复杂、及其严峻,也是全面完成央企第三任期考核目标的攻坚之年。”黄淑和表示。


      为此,国资委提出2012年中央企业业绩考核的主攻方向是保增长、提质量、调结构、抓管理。


      “需要强调的是,中央企业所需要的增长,首先是有效益的增长,不是单纯的规模扩张,不是偏离主业的四面出击;其次是集约的增长,主要依靠内外部资源整合,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。”黄淑和解释说。


      据悉,国资委已经为央企的2012年提出了更有挑战性的奋斗目标:2012年中央企业的利润和经济增加值目标,原则上不能低于前三年的平均水平。


      此外,黄淑和还透露,明年国资委为体现业绩考核的灵活性,还将出台四项业绩考核的配套政策,为体现保增长的要求,对因形势和市场发生重大变化、客观上难以准确把握而使实际完成值超过目标值较多的,在核定考核结果时暂不扣分。二是出台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考核奖励办法。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、专利金奖和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企业,在年度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。


      三是出台中央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业绩考核处理办法。因解决厂办大集体、分离“三供一业”等历史遗留问题而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,在业绩考核中予以酌情考虑。四是出台中央企业承担国家战略性任务业绩考核处理办法。对完成国家战略性任务、有利于企业获得长期竞争优势的项目,在考核目标确定或考核结果核定时予以实事求是的考虑。(经济观察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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